爱游戏首页 - 爱游戏「AIYOUXI」官方网站

全球移民热线 400-123-4567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传播淫秽小视频会坐牢!利用微信等工具牟利更是违法

2025-12-24 02:04 作者:小编 浏览:

不少人觉得于微信内转发些“小视频”压根不算啥关键之事,甚至还可挣得少许钱财,可是在这种抱有侥幸心理的背后支撑当中,却是切实存在着的法律红线。

看似隐蔽实则风险巨大

便利性与私密性为微信所具备,这使得有些人错误地认为自己找到了不受法律管束之地,他们用小号建群聊,借分享之名行传播之事,甚至设付费进群门槛,此行为看似隐蔽,可实际上,所有数字痕迹都能被清晰查到,一旦被举报或监测到,被查处只是时间问题。

于2023年时,浙江出现一案例,当事人张某借助多个微信群售卖淫秽视频获非法利益仅数千元,后法院依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微信绝非隐私保险箱,任何违法行为在技术侦查下皆无法隐匿,经审判最终必为自身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

法律对淫秽物品有明确界定

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清晰地说明了什么是淫秽物品,它特别针对那些详细描绘性行为、露骨宣扬色情并且没有科学或艺术价值的载体,这包括常见的视频形式,也涉及图片形式,还囊括文章形式等 。

这个定义也把合法的内容给排除掉了,比如说,由正规出版社发行的生理卫生方面教材,医学院的教学影像,亦或是文学艺术作品之中为情节所需要的必要描写,这些都不是淫秽物品,法律打击的目标清楚明白,是那些仅仅是为了诲淫而去进行制作传播的低俗有害信息。

传播牟利与单纯传播后果不同

于此层面,此两者于定罪量刑范畴存在极为显著的根本不同,以获取利益为目的,诸如收取费用发送链接、售卖网盘资源这类情况,一旦所传播的视频文件数量达到二十个,那就已然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该门槛是相当低的,起始的量刑惩处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倘若不是出于赚钱的目的,是免费在群里大量地去进行散播,文件的数量多达40个,如此这般就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罪”。这项罪行虽然没有直接去谋取获取利益,然而鉴于其对于社会风气存在有危害,同样也是会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惩处处罚。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只要是达到了数量的标准,刑事责任就难以去逃脱摆脱。

实际案例揭示严重后果

早些时候提及的那个王某并非独此一人这般行事,在上海某一区的法院于2024年所审理的案件里,李某通过社交软件构建起三个规模达百人之众的群聊,上传数量超出百部的淫秽视频,凭借收取会员费以谋取利益,最终被判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且还需缴纳一万元的罚金 。

呈现常态化态势的是,对于司法机关针对此类犯罪的打击,这些案例有所显示。只要行为构成了犯罪,不论违法所得是几百元或者上万元,刑罚便存在剥夺人身自由的可能性。案底会伴随人的一生,对个人就业加之生活造成产生长远负面影响 。

行政处罚同样严厉

即在传播数量未达刑事立案应达标准时,也会面临颇为严厉的治安处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若利用网络工具传播淫秽信息,情节较轻的,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被处以十日至十五日拘留,同时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

这里面的意思就是这样,甚至哪怕仅仅是在某个群组之中转发了一两个视频,一旦由相关方面核查之后、被判定的确属实,那么随之而来的拘留所和要求提供罚款的单据也就很快会出现了。而且行政处罚的记录同样会被输入到个人的档案资源里,进而影响到个人出国签证申办以及部分特定职业人员的政治审查等诸多事项,如此这般所需要付出的代价远远超过了当时心里面存在侥幸心理所期望的“收益”或者那种虚无缥缈的所谓“面子”呀。

向未成年人传播罪加一等

法律针对相关情形设定了更严厉的惩处条款,倘若传播对象包含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会在法定刑幅度之内加重处罚,这归因于对青少年身心健康极具针对性的庇佑 。

有的判例当中,有个行为的施行者清楚地晓得群内有未成年人存在可却没有去做限制,他面临的判刑期限以及所缴纳的罚款金额,都明显且突出地高于同一类型所列举的案件。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社会大众都有的认知,一旦触及这条界定的范围,就会遭遇到来自法律方面以及道德层面的双重性评判。

此类不良链接,是否你在微信群里也曾碰到有人发送的情形呢,面对这般情况,你是会倾向选择静静地退群,还是积极地去举报以维护网络清朗秩序呢,是如此状况吗?